《湖北省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印發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通知如下:
湖北省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進一步促進我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著力推動中醫藥強省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3〕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防病治病水平明顯提升,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逐步壯大,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現代中藥產業體系更趨完善,促進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服務、中西醫結合、中醫藥人才、科技創新和產業高地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中醫藥成為全面推進健康湖北建設的重要支撐。
二、重大工程
(一)中醫藥健康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
1.中醫藥服務體系“揚優強弱補短”建設。
(1)積極爭取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支持湖北省中醫院作為依托醫院,積極爭創國家中醫醫學中心。支持有關地區,引入高水平中醫醫院,合作共建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省衛健委、省發改委負責,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推進荊州市中醫醫院、黃石市中醫醫院、隨州市中醫醫院、鄂州市中醫醫院、十堰市中醫醫院、荊門市中醫醫院、咸寧市中醫醫院等7所地市級中醫醫院建設中醫特色重點醫院,支持恩施州新建恩施州中醫醫院。(省衛健委、省發改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3)持續加強肝病科、腎病科、皮膚科、婦科、兒科、針灸科、推拿科、康復科、骨傷科、肛腸科、心病科、腦病科、脾胃病科等中醫藥優勢(重點)專科建設,建設240個國家和省級中醫藥優勢(重點)專科。(省衛健委負責)
(4)加強省級龍頭中醫醫院建設,在湖北省中醫院、湖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綜合類別的省級中醫醫療中心。結合我省中醫專科特色,布局建設15—20個省級區域中醫(專科)醫療中心,服務武漢都市圈、襄陽都市圈和宜荊荊都市圈。(省衛健委負責)
(5)爭取國家中醫康復中心項目,建設省級中醫康復中心。推動三級中醫醫院全部設置康復科,加強康復醫院中醫科室建設。針對心病、腦病、消渴病、肺病等慢性病和傷殘等,制定推廣20項以上中醫康復方案。(省衛健委負責)
(6)推進湖北省中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湖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提升中醫藥疫病防治能力。(省衛健委、省發改委負責)
(7)持續加強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實現縣辦中醫醫院全覆蓋。在縣級醫院提標擴能項目中,支持脫貧地區縣級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支持人口超百萬或經濟百強縣(市)、口子縣中醫醫院創建三級中醫醫院。加強縣級中醫醫院特色專科、平臺專科、薄弱專科和適宜技術推廣中心“三專科一中心”建設,每個縣級中醫醫院建設3個以上中醫藥特色專科。(省衛健委、省財政廳,各縣級人民政府負責)
(8)實施中醫適宜技術推廣計劃。每個縣級中醫醫院規范開展不少于45項中醫適宜技術,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4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規范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80%以上村衛生室規范熟練開展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省衛健委、省財政廳,各縣級人民政府負責)
(9)加強中醫醫院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二級及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全部設置規范化發熱門診。加強縣級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診科、重癥醫學科等科室建設。(省衛健委、省財政廳,各縣級人民政府負責)
(10)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行動計劃。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市)30個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全部設置“國醫堂”、配備中醫醫師,15%的國醫堂完成服務內涵建設。規劃布局建設一批名醫堂,推動名醫團隊入駐。(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醫保局,各縣級人民政府負責)
2.中醫治未病能力建設。
(11)支持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項目建設,探索發揮中醫治未病價值作用的政策機制,推廣適宜技術,普及健康知識,提升區域中醫治未病服務能力。(省衛健委、省醫保局負責)
(12)實施重點人群中醫藥健康促進項目,做好糖尿病、高血壓中西醫結合防治工作,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中醫藥干預試點和婦幼健康中醫適宜技術推廣試點。(省衛健委、省教育廳負責)
3.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建設。
(13)支持老年中醫藥健康中心建設,探索完善中醫藥老年健康服務模式,提升臨床、康復、護理、慢性病管理、科學研究、健康管理能力。(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民政廳負責)
(14)推動全省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全部設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及相關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省衛健委負責)
(15)強化中醫藥與養老服務銜接,推動養老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全覆蓋。建立一批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單位,在醫養結合單位推廣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省衛健委、省民政廳負責)
4.中醫藥數字便民和綜合統計體系建設。
(16)推動中醫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提檔升級,推進中醫醫院信息化基礎達標和智慧中醫醫院建設,建設20個以上互聯網中醫院。(省衛健委負責)
(17)落實國家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建立與衛生健康統計信息共享機制,建設省級中醫藥綜合統計信息平臺。(省衛健委負責)
(二)中西醫協同推進工程
1.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創新建設。
(18)加快湖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武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湖北省人民醫院建設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推進中西醫協同“旗艦”科室建設。將中西醫協同發展工作納入醫院評審、績效考核和醫院章程。(省衛健委、省發改委負責)
2.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同建設。
(19)聚焦癌癥、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難疾病、慢性病和傳染性疾病,以提高臨床療效為重點,組織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等聯合開展中西醫聯合攻關,實施10—15個省級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項目。(省衛健委、省財政廳負責)
(20)公立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傳染病醫院建立健全中西醫結合機制,實現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科全覆蓋。三級綜合醫院按照要求設置中醫門診和中醫病房,床位數不低于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省衛健委負責)
(三)中醫藥傳承創新和現代化工程
1.建設中醫藥湖北實驗室(時珍實驗室)。
(21)立足國家和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需求,以服務突破性發展生命健康產業為導向,匯聚省內外中醫藥領域的優勢平臺、優勢學科、優勢人才、優勢產業等資源,建設中醫藥湖北實驗室,培育爭創國家實驗室。(省衛健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廳、省藥監局負責)
2.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22)推進湖北省中醫院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優化整合國家和省級現有實驗室、研究室,中醫類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中醫藥局重點實驗室等,推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擴容升級。(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23)依托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發揮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中藥質量控制重點實驗室作用,加大資金和人才投入,圍繞中藥全產業鏈關鍵環節風險因素開展質量評價新技術新標準研究,保證中藥安全有效,提升我省中藥質量評價能力。(省衛健委、省藥監局、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3.中醫藥古籍文獻傳承。
(24)依托湖北中醫藥大學改善中醫藥古籍保護條件,建設中醫藥古籍數字圖書館,提升中醫藥古籍保護及利用能力。(省衛健委、省教育廳負責)
4.中醫藥科技重點項目研究。
(25)在省級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中,加大對中醫藥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開展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防治重大疑難疾病臨床方案優化研究、療效與作用機制研究、臨床循證研究及評價研究等,組織篩選一批中醫優勢病種。加強開展基于古代經典名方、名老中醫經驗方、有效成分或組分等的中藥新藥研發。(省衛健委、省科技廳、省藥監局負責)
5.中醫藥關鍵技術裝備研究。
(26)支持開展中醫特色診斷治療裝備研究,研發中醫數字化輔助診斷裝備、中醫特色療法智能化裝備、中醫治未病現代化裝備。(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藥監局、省衛健委負責)
(27)鼓勵開展中藥品質智能辨識與控制工程化技術裝備研究,研發推廣中藥材生產與品質保障、中藥飲片智能炮制控制與調劑工程化、中成藥制造核心工藝數字化與智能控制等技術裝備。(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藥監局、省衛健委負責)
(28)支持中醫藥技術裝備共性標準等可度量技術規范體系建設,開展中醫藥技術裝備在慢性病防控中的應用示范。(省衛健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藥監局負責)
(四)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時珍工程)
1.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
(29)實施中醫藥領軍人才支持項目,遴選培養岐黃學者和青年岐黃學者。評定湖北中醫大師10名、湖北中醫名師30名,選拔10名省級中醫藥領軍人才,組建10個左右省級中醫藥多學科交叉創新團隊和中醫藥傳承創新團隊,爭取更多入選國家支持項目。(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負責)
(30)實施中醫藥優秀人才研修項目,遴選培養50名中醫臨床優秀人才、50名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200名中醫藥優秀青年人才。(省衛健委、省人社廳負責)
(31)實施中醫藥骨干人才培養項目,遴選百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培養500名中醫藥骨干師資和中藥、護理、康復、管理等方面骨干人才。(省衛健委、省教育廳負責)
2.基層人才培養計劃。
(32)實施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繼續招錄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支持開展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實施基層名老中醫傳承工程,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個基層名老中醫工作室,加強基層中醫藥骨干師承培養。(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負責)
3.人才平臺建設計劃。
(33)支持湖北中醫藥大學等高校建設中醫藥類一流學科、一流本科專業,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中醫臨床教學基地、中醫實踐技能考核基地建設。(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財政廳負責)
(34)加強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建設100個名老中醫藥專家、老藥工傳承工作室,提升中醫藥人才培養能力。(省衛健委負責)
(五)中藥質量提升及產業促進工程
1.中藥材種業質量提升。
(35)重點培育“十大楚藥”和“五大特色藥材”道地藥材品種,建設一批中藥材種子種苗專業化繁育基地,加強華中藥用植物園保護與建設,推動制定種子種苗標準。(省衛健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農科院,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負責)
(36)利用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成果,加強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建立中藥材種質資源庫,健全我省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省衛健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農科院負責)
(37)貫徹落實好國家即將出臺的中藥材種子管理辦法。(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2.中藥材規范化種植。
(38)大力發展“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戶”的中藥材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建設蘄艾、半夏、天麻、厚樸等“十大楚藥”“五大特色藥材”標準化、規模化種植養殖基地,配套制定種植養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省農業農村廳、省經信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有關市、州、縣人民政府負責)
(39)加強珍稀瀕危中藥材野生撫育、人工繁育基地建設。積極開展中藥材生態種植、野生撫育和仿野生栽培,開發中藥材林下種植模式并示范推廣。(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衛健委負責)
(40)探索建立覆蓋我省主要中藥材品種的全過程追溯體系。(省衛健委、省藥監局負責)
(41)依托現有藥品檢驗機構和第三方中藥材檢驗機構,搭建若干中藥材快速檢測平臺。(省藥監局負責)
3.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創新。
(42)推進湖北中醫藥大學、湖北省中醫院、武漢市中醫醫院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基地項目建設,挖掘與傳承中藥炮制理論和技術。開展常用中藥飲片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等標準規范研究,開發基于鄂產特色中藥材的中藥飲片、中成藥。(省衛健委、省科技廳、省藥監局負責)
(43)鼓勵本土企業主導或參與制定30~50個全國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和團體標準。完成3~5個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質量標準的制訂。(省藥監局、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44)實施“一品一策”提升計劃,加強中藥新藥研發和已上市中成藥二次開發,加強經典名方、院內制劑研究應用,培育現代中藥大品種大品牌。(省科技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負責)
4.中醫藥產業融合發展。
(45)實施中醫藥名企壯大工程。培植中醫藥龍頭企業產值超過50億的企業3家,產值超過30億的企業5家,產值超過10億的企業10家。培育全國中藥材與飲片領軍企業1~2家,力爭在資本市場上市企業1~2家,招引3~5家國內中藥五十強企業在湖北落戶。(省經信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負責)
(46)支持恩施州、神農架林區等地建設10家中醫藥特色健康旅游基地、森林康養基地。以蘄艾、茯苓、福白菊、龜鱉甲等品種為重點,研發中藥功能性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建成一批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機構,推動中醫藥+養老、養生、旅游、食品、文化等融合發展。支持社會力量興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大力發展艾灸服務。(省衛健委、省文旅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負責)
5.中成藥綜合評價體系建設。
(47)鼓勵我省企業聯合有關機構開展中成藥臨床綜合評價,豐富用藥指征、目標人群、最佳劑量等精準用藥信息。(省衛健委、省藥監局負責)
(48)支持我省中藥企業建立系統完善、適應發展需求、覆蓋生產全流程的標準體系,形成多層次的現代質量控制體系。(省藥監局、省經信廳負責)
(49)鼓勵我省中藥企業、科研醫療機構基于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和臨床試驗相結合的審評證據體系,開展中藥新藥研發和綜合評價。加強中藥不良反應監測“哨點”建設。(省藥監局、省衛健委負責)
(六)中醫藥文化弘揚工程
1.中醫藥博物館建設。
(50)鼓勵湖北中醫藥大學、黃岡市等有條件的機構或地區建設湖北省中醫藥博物館。(省文旅廳、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衛健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2.中醫藥文化品牌建設。
(51)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播行動。持續開展“湖北中醫藥日”“中醫中藥荊楚行”“中醫中藥村村行”等宣傳活動。辦好“李時珍大講堂”等品牌活動。力爭將“李時珍中藥材交易會”“蘄艾文化節”升格為國家級節會。(省衛健委,有關市、州、縣人民政府負責)
(52)打造中醫藥文化傳播平臺。推動建設50個國家、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一批中醫藥文化體驗場館,在社區、企業、機關、學校建設以李時珍文化為標志的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創作一批以李時珍為IP的中醫藥文化精品和創意產品。(省衛健委、省文旅廳、省教育廳、省經信廳、省民政廳,有關市、州、縣人民政府負責)
(七)中醫藥開放發展工程
1.中醫藥開放發展平臺建設。
(53)支持阿爾及利亞中醫中心建設。(省衛健委、省委外辦、省教育廳負責)
2.中醫藥國際影響力提升計劃。
(54)充分發揮李時珍與《本草綱目》的國際影響力,鞏固拓展與有關國家、地區的中醫藥合作與交流。(省衛健委、省委外辦負責)
3.中醫藥國際貿易促進計劃。
(55)做大做強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開展中醫藥海外市場政策研究,推動中藥類產品海外注冊和應用,助力中醫藥企業“走出去”。(省衛健委、省委外辦、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4.中醫藥國際抗疫合作計劃。
(56)積極推進中醫藥參與重大傳染病防控國際合作,組織中醫藥抗疫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建設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團隊,加強抗疫技術和產品國際合作。(省衛健委、省委外辦、省科技廳、省藥監局負責)
(八)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點工程
(57)積極爭創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支持黃岡市創建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推進黃岡市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示范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醫保、醫療、醫藥聯動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政策機制。制定實施醫療保障支持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實施中醫藥健康促進行動,完善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改政策體系。(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有關市、州、縣人民政府負責)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項目實施。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抓好方案落實,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將重大工程實施納入本部門重點工作,分年度制定工作計劃,加強組織協調,確保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督導評估。健全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加強中醫藥發展情況監測分析。省衛健委、省中醫藥局要牽頭制定評估督導方案,綜合運用評估督導、第三方評估等多種形式,督促各級各部門對照方案的職責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
(三)營造濃厚氛圍。各地各部門要大力宣傳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進展和成效,加強政策解讀和典型報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升公眾對中醫藥的認可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中醫藥發展的良好氛圍。